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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佛教介入公务事务的几点观察

Some observations on “engaged” Buddhism in Malaysia, by Ang Choo Hong

前言

马来西亚佛教介入公共事务的现象,近年来逐渐受学界关注。这方面最新的论著来自刘宇光的《左翼佛教和公民社會:泰國和馬來西亞的佛教公共介入之研究》[1]。 书中有一章特地分析了大馬佛教公共介入(engagé)的系列事態及其背后因缘,并提出了对此一佛教新貎的評估與展望。 在此以前,Tan Chong Yew 于 第五届国际马来西亚佛教研讨会上发表了一篇论文[2],分析了马佛青总会,马佛教咨询理事会及佛教净选联盟  (Buddhist  for Bersih)所扮演的政治佛教角色。 同一场研讨会里,洪祖丰发表了 《从普照寺事故窥探马来西亚的宗教关系》[3], 描述了佛教如何被迫“介入”公共事务, 并从中解读出马来西亚的宗教关系。

较早时,洪祖丰于2013 年3 月2日发表了 〈浅析马来西亚佛教的公事参与〉[4]。 文中提到,“迅速的社会变迁及风起云涌的政治角力, 让平时看来对外界事务漠不关心的佛教群众,对公共事务有了更深切地关注, 甚至积极地参与。”此文进一步说 “ 我在2010年十二月份的佛教之声英文杂志发表了“何谓入世佛教”短文,也以主编身份摘录了几篇文章,简介了“入世佛教” 的一些代表性人物。 过后也在“慈悲”发表了几篇相关的文章,也在一些场合讲了这方面的课题, 一些观点也被报章刊登,在面子书流传。于是,在此以前人们鲜少听闻的“入世佛教”,现在竟成了许多佛教徒的日常用语。”

许多有关马佛教的“介入”,或 “政治”, 或“入世”资料或评论,可从以上几篇论述里取得,恕不赘述。本文立于以上文献,在此仅想探讨以下几点课题。

  • 马来西亚佛教介入公共事务的现象, 是如刘宇光所说的新现象, 还是存在已久?

二,“近年来”积极介入的主要内在与外在因素是什么?有何特殊意义?

三, 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有何缺失?

四,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与“入世佛教”,有何不同?

介入公共事务是新现象?

刘宇光在他的大作里提到,“畢竟前述大馬佛教組織 (马佛青总会,马佛教咨询理事会及佛教净选联盟 ),雖然很早就有政治意識,不過就公共議題的活躍与公開發聲與介入社會,倒不是歷來就有,却是在近數年才發生”。他以2008年马全国大选作为分水岭, 来解释与分析此现象。所谓“近年来”也就是过去约十年的时间。2008年是马政局起了全面变化的一年,当年执政的国阵取得少过 一半的总票数 (popular  vote), 并且失去了檳城,雪兰莪,吉打,霹雳 及登嘉楼政权。其所带来的社会政治冲击是标致性的。因此以2008 年作为分水岭是无可厚非的。

也无可否认,2008 年后,佛教介入公共事务也变得更加大胆。比如公然支持净选联盟,以B4B (Buddhist for Bersih) 的名堂参与示威,确实是2008 年以前难于想象的事。然而若因此而以为2008年以前佛教的公共介入不成气候或不足言道,那恐怕不符合事实了。

早在1940年末, 来自华人佛教,锡兰佛教,泰人佛教,缅甸佛教的僧信代表,联合政商界领袖, 向当时的殖民政府要求列卫塞节为槟城的公共假期。 由此可见这种民间介入官方事务的事情,早有先例。经一番努力争取后,卫塞节终于于1949年4月28日被宣布为梹城公共假期[5]。这可说是近代以来,佛教介入公共事务而取得正面成绩的第一次。

值得一提的是,在我国取得独立以前, 半岛11 个州中,已有4,5 个州有卫塞节为公共假日[6]。这些州的卫塞公假,不是政府恩赐,而是当地僧信二众,通过一些佛团,向政府争取得来。例如,十五碑锡兰佛寺的 Sasana Abhiwurdhi Wardhana Society, 向雪州政府申请卫塞公假。 笔者曾亲眼见过一封政府公函,向该会表示申请已被批准。 可见独立以前,佛教介入公共事务,尤其直接关系到佛教权益的事,已不新鲜。

在此基础上,马佛总与1959年成立后,继续介入,向政府要求列卫塞节为公共假期。其他 佛团如世佛联 槟城中心,世佛联 雪兰莪中心, 佛教弘法会 (Buddhist Missionary Society), 锡兰佛教精进会 (Sasana Abhiwurdhi Wardana Society 也积极参与争取 。联邦政府最终于1962 年宣布卫塞节为公共假期

除此以外,早年马佛总 也经常介入其它公共课题。其中最值得记一笔是抗议破坏佛教形象的影片。 1966 年邵氏拍摄的 “ 文素臣” 在我国上映引起公愤。在佛总介入后终被禁映。 值得一提的是,此事在港台并没获得当地佛教的重视。马佛总的介入与抗议,是汉传佛教里 罕见的事。经由此事,马佛总也受邀参与电影检讨局的检查工作。

以上资料显示,独立前后到60 年代终结这段时期,佛教确实有介入公共事务,且取得正面成果。这些介入,肯定不是一蹴而就, 而是不断的奔走,游说,联系,对话,进言, 费时费力。这是前人的付出,不可忘记。

70 年代开始,我国政局经1969 年的513 事件后,掀起新的篇章。 政府推出新经济政策,文化政策,国民教育政策 (全面以马来文取代英文为教学媒介语)。在宗教事务方面,政府于80年代开始积极推动回教化运动[7]。这种种官方政策与措施,不断冲击非回教徒。也正因此,这段期间佛教介入公共事务也比之前来得 倾繁。在此仅提出几项较重要的介入来佐证。

首先,513事件过后,国家成立了国家咨询理事会。理事会的其中一项任务,是起草国家原则,作为团结全民的一种国家意识( national ideology)。政府于1970年8月31日正式宣布此国家原则。当时参与咨询并代表佛教同意此国家原则的,就是佛教弘法会当时的会长郑天柱居士[8][9]。佛教弘法会的导师就是达磨难陀长老。

也由此可见,代表佛教介入公共事务的佛团,并非一般人以为只有马佛青总会或马佛教总会。一般汉文系佛教徒或不熟悉英文源流佛教运动的研究者, 可能会忽略了英文源流佛教的角色。  其实,总部设在吉隆坡十五碑佛寺,同时也是代表佛教参与马佛基印锡道咨询理事会的三个佛团之一的马佛教弘法会, 自成立以来就经常介入公共事务,尤其是牵涉到回教与非回教关系的课题。此团体也受邀参与一些政府决策的委员会。笔者本身在此团体领导层多年, 也曾在国家团结局属下的宗教和谐委员会代表佛教。 至今国民团结及国民融合局 ( JPNIN) 的佛教代表仍然来自佛教弘法会, 由该会会长罗佩玲当任。

接下来,1974年,马佛青总会联合马佛总向时任教育部长马哈迪医生为首的部长级教育政策委员会建议:

1. 在我国的各学校中,凡有十五名学生家长要求研读佛学时,该校校长应该设法开办教授佛学的班级,

2. 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各级学生考试中,佛学一科应被列为选考科之一。

1979 年,马佛青会见地方政府及房屋部,对迁移寺庙寺庙事提呈看法。

政府于1971 年提出了国家文化政策[10]。80年代初,由于政府刁难舞狮,限制中文招牌闹得满城风雨。 1982年3月27日,由全国华团领导机构主办之华人文化大会接纳了佛青总会之国家文化意见书为大会备忘录之正式附录,以呈达政府当局。这就是说华人文化大会认同马佛青对非回教在国家文化中应有的地位的看法。

1982 年,佛青总会向教育部提呈 “反对共同祈祷备忘录”,同年9月,马佛青代表梁国兴洪祖丰等人会见当时的副教长陈忠鸿。

1983 年10月,佛青总会向教育部提呈备忘录,要求把佛教纳入道德教育课程。过后,马佛青副会长洪祖丰数次受邀到课程发展局为道德老师授课。同年,马佛青也向教育部提呈备忘录要求准许在学校及大专学府设立佛学会。

1983年11月, 马佛青对政府的青年政策向文化青年体育部提呈备忘录。

同时,马佛青向柔佛政府提呈有关“新山,碧蓝东, 巴西古当”大蓝图,要求合理对待宗教场所及坟场的土地分配与及修改不合理的建庙规则。 过后,佛青副会长洪祖丰与当局对话,继续跟进。洪祖丰在担任马佛青副会长及署理总会长期间,也处理过吉隆坡大蓝图,巴生大蓝图,不断与有关当局交涉。

顺此一提,各地方大蓝图里边,有不合理的建庙规则,如附近有回教堂不能建庙,庙宇不可高过30英尺等。洪祖丰针对此事不断与有关当局跟进,游说,进言。 当黄家定出任房屋与地方政府部长时,洪祖丰联合时任马华宗教事务局主席拿督胡亚桥,要求黄家定修改规则。经一番努力后双方发现无论如何修改都无法满足各方。最后黄家定毅然决然把整套规则抽取, 解决了问题。

1984年,三保山事件闹得满城风雨。佛青与其它24个非政府组织提呈了一份共同的《保护三保山》备忘录给马六甲政府。

1985年1月22日,马佛青在槟城向国会有关危险药物(特别预防措施)特别委员会(Parliament Select Committtee) 提呈意见

1987 年4 月25日 会见副教长云时进提呈有关在大学学院及学校成立佛学会的备忘录。同时也在会上反对共同祈祷一事。

以上记录,可窥见大凡影响佛教发展的政策或事物,佛教组织尤其佛青总会无不无扬声或积极争取。

顺此补充, 于2013 年成立的马佛教居士总会,也介入一些公共事务。2013 年7月8日 , 居总发表文告,谴责恐怖份子袭击菩提迦耶圣地,并呼吁联合国关注 及加强保护圣地。同年7月25日,居总表明立场, 反对强制大专生必须修回教文明课程,并促请教育部检讨国立大专现有`制度`。 2015年4月23日,居总发表声明,呼吁政府维护宗教自由,制度化及系统化促进宗教和谐发展。  2017年2月22日,居总发表文告,表明担忧泰国法身寺事件会演化宗教逼害危机。

由此可见,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并非近年来才发生的事,而是自独立前至今连续不断发生的事。虽然间中偶尔因领导者因素而减少, 但大体上介入可说是常态[11]

“近年来”积极介入的主要因素

有些学者判断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为“近年来“的现象。这可能 是,第一,他们没有察觉到过去情况,第二,”近年来”佛教介入公共事务的范围似乎变得更大, 例如评论赵明福死亡这个看来与佛教扯不上的事务,或 支持净选联盟这种政治意味浓厚的事务。而且”近年来”佛教介入公共事务表现也比较激进,例如有佛教徒高举Buddhist4Bersih 的旗帜来参与示威,这是前所未有的事。

严格来说,这些“近年来”比较扩大及激进的现象[12]和在此以前的现象在本质上并无差别,而是一脉相传- 即基于捍卫佛教徒的利益而介入。可说“近年来”现象是过往现象的延续- 一种“介入” 的价值传承。

如前文所述,从独立以前至今,佛教都在必要时与殖民政权及后来民主选举出来的政府交涉。 佛教团体, 尤其是马佛青总会成了代表民声的公民团体。这种以公民团体的身份发挥公民价值已形成一种传承。因此,近年来发生有损佛教事务的政策活事件,马佛青总会秉持这种身份与价值自然而然的介入。

再者,马来西亚在二战过后,已有逐步进行民主选举。 1951 年乔治市迎来第一场民主地方选举 (9 位民选及6位由最高专员委任)。1952年吉隆坡也举行市镇选举(Municipal council) (12位民选及六位官委)。这些选举具有特殊的意义 – 它带来民主意识 , 人们会为争取或捍卫本身或本身群体的利益而扬声、进言、介入。 有了民主意识,介入公共事务变成是一种理所当然的事,而不是一种棘手,顾忌恐有牢狱之灾而回避之的事。也因此,从独立前夕至今,凡有必要争取或捍卫本身群体利益的事故,佛教团体都会介入。换言之,民主意识的醒觉是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一路来的推动力。

这种民主意识到了近年来变得更显著,“介入”也变得更激进。这种现象的背后因素确实值得探讨。以笔者的观察,最主要的因素应是308 过后政治气候的剧变。308 后,高压措施获得疏解: 内安法令的取消,和平集会被允许,使到许多已往提出异议都有所顾忌的人,忽然间变得英勇激进。佛教青年也不例外。 一些佛教青年,包括一些卸任的佛青领袖,毅然打着佛教的名堂,走上街头。 在此以前,难于想象着些人会如此激进。

同时,308 过后,政权的更换,也带来了更多政治博弈,也因此更多课题浮现。有了更多的课题,佛教的”扬声 “   也随着增加了。以整体趋势发展来看,这些课题的浮现其实就是如火如荼的政治伊斯兰和马来-穆斯林种族国族主义的进一步激化,造成非马来回教国民,也就包括佛教徒, 的焦虑和反应。 诚如Tang Chong Yew 所说,“As the fiery rhetoric of political Islam and Malay-Muslim ethno-nationalism continue to  make  headways  in  Malaysia,  political  Buddhism  will  also  develop  because Buddhists  are  Malaysian  citizens  with  a  stake  in  the  country”. 

当然,“近年来”的激进介入,其实也正反映了新生代国民意识的提升, 及他们对现代公民社会的价值的吸纳。这点可从各激进介入的课题,尤其被视为政治意味较浓的课题, 都是以新生代的佛青作为主力而窥视一斑。 反观面对这种课题时, 上一代的人,和他们的代表性组织 –如马佛总,多选择缄默 。实际上,一些 新生代佛教青年的作为,也不受上一代人的认可,甚至受到恶评,抨击他们一小撮人骑劫了整个佛教。

不仅如此, 拥有较强烈的国民意识和现代公民价值的新生代, 可能只占少数。 这可从极少数的新生代的“介入”,而多数新生代选择旁观, 或和老一代一样恶评“介入”者的情况窥视一班。 然而,多数或少数可能不是一个关键,关键在于新生代青年已有这种倾向, 这可能是未来发展的趋势。

新生代也因受现代网络讯息的影响,对现代公民价值如自由、民主、正义、公平、民权、人权有更大的向往。 因此在一些课题,如罗兴雅人的课题上,新生代的佛青选择以普世的上述公共价值为立场,而不只狹隘地著眼與一已身份有直接關係的特定種族、語言、文化或宗教傳統为依據。

纵观以上所述,不难察觉,”近年来”  的激进介入,除了外在因素如高压措施获得疏解和政治博弈过程中多种课题的不断涌现,内在因素如新生代国民意识的提升,对现代公民价值的向往也至为关键。这些内在因素的特殊意义在于它可能是未来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的主要思想动力。 

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有何缺失?

虽然近年来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逐渐引来学界的关注,乃至有人因此而误以为此现象为波涛汹涌,值得大书特书的大事, 但实际情况可能没有我们想象中那么壮观。

到目前为止,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尚欠缺规模及组织性。几乎所有的介入,都是极少数的所谓领导精英在处理。 马佛青总会是个全国性组织,由各地方性团体约300个联合组成。 各州的团体也个别设立州联络委员会。 佛青总会的公共介入,没见过有州联委会或地方性会员团体的前呼后应。如此一来,佛青总会孤军作战,一般信众袖手旁观,佛教界“扬声”的力量就没能真正发挥。

地方性团体几乎把全部的时间精力放在内部事务,尤其学佛拜佛方面, 对公共事务多不闻不问,更遑论介入。有些公共事务,不能单凭全国性团体去处理。 有些事务需要当地团体介入。 例如,一些学校不允许在校内设立佛学会,或硬要所有学生在饭前依各自宗教仪式祈祷(但佛教徒学生不知如何祈祷),地方性团体可以介入,与校方沟通,提出要求或提供协助。 如此介入肯定比一个全国性团体的“扬声”来的有效。然而,现实情况是几乎没有地方性团体如此介入。

除佛青总会的积极介入,也鲜少见到其他全国性佛教团体介入公共事务。他们之中多选择回避公共课题。这其实也正反映了老一代的公共价值取向 – 对公共课题多采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顺民态度。

马佛教组织对公共事务的介入,还有一个明显的缺失,就是对课题缺乏深入的学术研究,无形中造成 “介入”理论上的贫瘠。举例来说,佛教徒是否应打著佛教的旗帜搞 “ 佛教捍卫净选” , 除了一两篇比较有见地的文章出现为此介入提供理论辩诉外,没见到什么有深度的学术论述。 在政府有意废除死刑的课题上,笔者所见,除了三两篇比较有见地的论述,多数是正反双方的谩骂!学术研究不一定能达到共识,但肯定能让人们对有关课题有更深入的认识, 与及对介入的各种要求提供更好的理论辩诉。

            其他缺失在其他论文已提,恕不赘述。

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与“入世佛教”,有何不同?

            学界一般上认同,“入世佛教”具有三大特征。 其一是激进,即对现有不公不义的事,积极地介入,要求在体制上改革,而不是在体制内作适应性的调整[13]。手法也比较激烈,除了“扬声”塑造舆论,也采用“不合作”、“示威”、“公民违抗”、 “杯葛”等,故意挑战与刺激 “当权者” ( 安培卡博士说的 Agitate )来争取心目中的目标。

其二是群众。入世佛教是群众运动,涉及广大群众的参与,组织与动员群众,发挥群众的力量。体制的改革,不是请客吃饭,或三两人就能成事,因此必然要群众作为动力。

其三是非暴力。入世佛教是群众的激进运动,但坚持非暴力。为何用非暴力而非和平呢? 笔者的观察,甘地选用非暴力,故然可能因受印度原文 Ahimsa 的直接翻译影响,   但有一可能性是非暴力手法是激进的,让对方不得安宁的,故意刺激对方的。既然要刺激对方,手法不可能温和、平静 – 和平。因此,非暴力不等于温和的协商、议论,而是运用一些特定的手法,迫使对方必须认真看待与处理课题。

            按以上特征来看,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所提出的课题有者是相当激进的,但手法多局限在“扬声”舆论建设方面,并没有进一步的激进行动, 如示威或不合作等。它的“介入”,只局限在一小撮精英的层次, 不曾形成群众运动。  如此看来,它没有入世佛教那种集体的、激进的特征。然而它却有入世佛教那种非暴力的精神。马佛教介入公共事务,手法基本上是介于和平与非暴力之间。它的“扬声”,“进言”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当权者的权威,迫使权威必须认真看待与处理课题。也正因此,马佛教的公共介入,是多少有一些成果的。

笔者把这种情况称为“马来西亚式的入世佛教”。     这种“马来西亚式的入世佛教”的形成,与马来西亚特殊的大环境有关。一般入世佛教,多在佛教徒为主要群体的国家开展出来[14]。马来西亚佛教徒是少数族群,又以华族为主,而华族又被一些人定位为外来者,任何激进行为可被别有居心者利用来离间族群关系,制造种族与宗教对立或斗争,最终被牺牲掉。因此,“马来西亚式的入世佛教”必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的进行。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入世佛教的基本概念是与当权者交手 (engage the authorities)来达至社会或建制上的改变。然而人们不一定要通过当权者,也可以靠本身力量为社会带来改变。一个具体 具体、明显的例子,是马佛教改变了华人不捐血的观念。当佛青总会于70年代后期开始推动捐血时,多数华人不愿意捐血。当时的血浆来源主要来自马来人。马来人捐血者远远高出他们的种族比例。在佛青总会的努力推动下,这种旧观念迅速改变。 今天华人或佛教徒的捐血者比例高出了他们的种族/宗教比例。

佛青总会在推动上述运动取得成果后,把运动扩大到捐献眼角膜及捐献器官。(在此以前马来西亚的眼角膜多是室理兰卡人捐献)。结果今天捐献眼角膜及捐献器官最多是佛教徒。

从社会运动的角度来看,这种集体改变人们的观念, 塑造一个全新的风气,是一种非凡的成就,一场卓越的社会运动。有趣的是,这场运动是有组织性的内部群众运动,但它没有入世佛教那种轰轰烈烈的激进行动。

马来西亚式的入世佛教,确实是与一般的入世佛教不同。


[1]刘宇光,  《左翼佛教和公民社會:泰國和馬來西亞的佛教公共介入之研究》 (《法印文庫》33,臺灣桃園:法界出版社 2019年5月)

[2] Tan Chong Yew,“Political Buddhism” as an Analytical Concept: A Critical Inquiry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Buddhism and Politics in Malaysia。 5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laysian Buddhism, Shah Alam., Nov 2017,

[3]  洪祖丰,从普照寺事故窥探马来西亚的宗教关系。5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laysian Buddhism, Shah Alam., Nov 2017,

[4]  洪祖丰〈浅析马来西亚佛教的公事参与〉,居士佛教研讨会,吉隆坡,17-3-2013

[5] 详见 林忠忆,卫塞节公共假期,马佛教总会银禧(1959-1984)纪念特刊, 梹城,1884。

[6] 是释金明,马佛总争取卫塞公假的经过,手稿。 在林忠忆 (5)的文章内,提到4个州为槟城,马六甲,吉打和霹雳. 第五个州可能是指在1956年获得公共假期的新加坡。

[7] 详见洪祖丰,从普照寺事故窥探马来西亚的宗教关系。5th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Malaysian Buddhism, Shah Alam., Nov 2017,

[8] 当时佛总已存在10年,但受邀代表佛教参与的是英文源流, 上座部的佛教弘法会。 这可能是佛教弘法会总部在吉隆坡,代表又擅长英语, 加上达磨难陀长老是政府尊重的法师。

[9]  国家原则第一条就是<信仰上苍>。当时,甚至到今天,仍有很多佛教徒会问,佛教徒怎么会接受这原则呢?达磨难陀长老的解释是“上苍只是一个概念,每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认知赋予自己认同的概念。我们不用在这字眼上和别人纠缠。”  意思是说,我们自己诠释什么是上苍就好了。  可以说,当时的佛教领袖,以佛法的圆融智慧,发挥了佛教慈悲的价值; 作出了适当的迁就,成就了此团结全民的国家意识。 这是我国佛教徒对建设国家,安定社会所作出的一大贡献。

[10] 国家文化政策的三大要点是:国家文化以本区域原生文化为基础,其它适当的文化可被接受为国家文化的一部分,回教是形成国家文化的重要成份

[11]  以马佛总的情况来说, 佛总当初的成立,即拥有浓厚的“介入”意识(详见寂晃:缅怀过去展望未来,马佛总银禧纪念特刊) 成立后,争取卫塞节为公共假期,要求禁演文淑臣影片 (当时台湾香港一带默不出声),  反对政府的国家文化政策等,在在显示了佛总对公共事务的关心与介入 。在马佛总担任主席多年的金明法师对时事及公众事务, 尤其政治,瞭如指掌, 也经常出入政府部门。马佛总是在寂晃法师卸任, 由日恒法师接任后,才对公共事务不表关心。这是领导人的倾向问题。

[12] 早期像普照寺事件这样直接关系佛教利益的事,佛教界并无任何激进活动。 反而后期在国家选举方面,却有佛教徒组成 Buddhist 4 Bersih 来挺净选联盟,可见 308 过后 比较激进了。

[13] 有些人误把人间佛教当成入世佛教。其实两者恰好相反。入世佛教是要求体制改革,人间佛教是在现有的体制内运作,辅助现有的体制。

[14] 另一个特殊情况是安培卡的改教运动,它也是少数族群的公民违抗。然而印度是个宗教自由的世俗国,改教运动固然为既得利益者带来 不安与刺激,但基本上是少数群体的自我改变,不至于造成整个社会动荡不安,暴力频频。

Written by

谢旭原